nba季后赛犯规规则-nba季后赛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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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BA有潜规则吗?

2.NBA季后赛主场优势到底有多大

3.裁判误判是足球比赛的一部分。这是什么逻辑?

NBA有潜规则吗?

nba季后赛犯规规则-nba季后赛误判

当然有啦,也就是为了盈利的

比如:去年湖人对掘金的季后赛第一轮,湖人4:0横扫掘金,

湖人 vs 掘金 128-114 胜 2008-04-21 03:00:00

湖人 vs 掘金 122-107 胜 2008-04-24 10:30:00

掘金 vs 湖人 84-102 胜 2008-04-27 05:30:00

掘金 vs 湖人 101-107 胜 2008-04-29 10:30:00

之后湖人的老板巴斯很生气,说你们都不能输一场啊,回来在斯台普斯打一场啊,我还可以多赚点钱,一直在骂那些球员和教练。说明潜规则还是存在的

随着NBA季后赛的争夺日趋白热化,各支球队的拥趸们在裁判的问题上也争得面红耳赤,其实大家静下心来思考一番,就会发现潜规则的影响无处不在。在美国人的理念中,各项体育比赛均被视为一种游戏,一种娱乐的方式而已,当然游戏也是有其规则的。做为全球最成熟、最规范的体育联盟之一,NBA除了遵循篮球运动的基本规则外,也存在一些被联赛各方(包括球队老板、教练、球员、联盟管理者、裁判以及球迷)默许但又不成文的行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潜规则,它是NBA长期发展的产物,其宗旨在于追求联盟整体商业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使得联赛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中可持续发展。本人做为球迷还谈不上资深,但通过几个赛季的观察还是摸到点潜规则的蛛丝马迹,下面是我个人的分析,仅供大家参考。潜规则之一:成王败寇,强弱轮回。解析:该规则可以说是任何一个成熟的职业体育联盟必须遵守的,没有势均力敌的竞争,比赛就失去悬念和吸引力,市场的萎缩必然导致联盟无法生存下去。NBA在执行此规则时可谓煞费苦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NBA的选秀制度为战绩较差的球队提供较高的翻身概率,但成功与否就看你的运气和眼力啦。例如多年积弱的克利夫兰骑士队自从挑中了状元秀勒布朗?詹姆斯以来,一跃晋升为东部劲旅;休斯敦火箭队自从挑中了状元秀姚明以来,球队的市场价值飙升为4.2亿美元,仅次于纽约尼克斯和洛杉矶湖人而排名全联盟第三位。二、NBA的薪金帽制度为平衡各支球队的实力提供了必备的条件,使得比赛更有悬念。例如在本赛季的季后赛中,抢七大战的数目创了纪录,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球队之间的实力差距在不断缩小的事实。三、NBA竭力维护裁判的权威,因为裁判是执行此规则最关键的因素。就以本赛季的季后赛为例,连续两个赛季的总决赛被马刺和活塞两支球队霸占,电视的收视率连年下跌,联盟对此已经忍无可忍了,于是裁判在比赛的关键时刻偏袒小牛和骑士就不足为奇了,马刺自己不争气被小牛挑落,而那边的活塞,虽然涉险过了骑士这道关,但目前2:3落后于颇受裁判照顾的热火,显然已命悬一线。NBA的高明之处在于通过裁判的权威,适时在两支实力相当球队的比赛中加以“软性调控”,增加双方抢七大战的概率,增加新旧霸主更替的概率,这样做既可以提高比赛的精彩程度,增加联盟收入,又可以避免诸如“黑哨”、“操控比赛”的指责,毕竟有总裁先生“5%误判率”做后盾嘛!联盟的调控政策只是增加了马刺卫冕失败的概率,但如果马刺确实有超越小牛的实力和运气的话,那么联盟也无可奈何,曾经的公牛王朝就是联盟无奈力捧的传奇。由此,去年季后赛火箭和小牛抢七大战之谜也就迎刃而解了。总之,一切靠实力说话,中国的球迷没必要为美国人的潜规则争论不休,既然他们都默许了,我们还瞎掺乎啥?让我们尽情享受“坐山观虎斗”的乐趣吧!潜规则之二:向球星倾斜,向主场倾斜,向大市场倾斜,但对弱势球队也有适当补偿。解析:既然潜规则的宗旨在于追求联盟整体商业利益最大化,三大倾斜政策就显得非常合情合理了。前面两个倾斜政策的例子很多,不再一一列举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用“大市场”代替了“大城市”,表明了NBA近年来发展的趋势,一般来说,大城市基本上等同于大市场,但近年来一些较小城市的球队由于人气球星的加盟,也成了电视收视率方面的大市场,于是这些球队比赛的全国直播场次陡增,比如克利夫兰骑士、迈阿密热火等。今后两年的全明星赛先后选择在繁华以及弱势球队黄蜂所在的新奥尔良举办,则分别是NBA大市场倾斜政策和补偿政策的具体体现。虽然NBA历史上夺得总冠军的球队大多是大城市球队,但联盟不会刻意把一支尚无夺冠实力的大城市球队往总冠军宝座上推,这就是相对公平的原则,诸如洛杉矶湖人、波士顿凯尔特人以及纽约尼克斯等豪门球队的现状也证明了这一点。潜规则之三:既尊重传统,又力求创新。解析:NBA球队相当尊重自己的传统,比如当家球星的出场顺序、球星的球衣退役仪式、队长的选择标准以及更衣室文化等等,但创新也不可或缺,比如穿上复古球衣参加比赛、球队标志和球衣颜色的更新等等,这些举措不仅可以培养更多的铁杆球迷,而且可以增强球队的凝聚力。近年来NBA球队的风格也呈多元化的趋势,既有以内外线两位巨星为班底的迈阿密热火和休斯敦火箭,也有围绕快攻战术建造的菲尼克斯太阳和达拉斯小牛,还有讲究整体配合、另类的底特律活塞。凡此种种,都是为了增强比赛的观赏性,进而提高联盟的市场份额。以上是我对NBA潜规则的初步体验,疏漏在所难免,或许大家看了以后会有所启发.

NBA季后赛主场优势到底有多大

1.主队球迷的加油助威,这无疑有一定的加成作用。但鄙人感觉职业球员应该在比赛中都是忘我投入的,即使没球迷加油,为了胜利也是会百分百拼搏,分泌荷尔蒙激素的。真的要说球迷化身第6人的话,也就是大赛要赛时吧

2.篮球场不同于足球场,设备、长宽都是一致的。当然一般球队会更加适应自己的主场场地。在主场作战,球员熟悉场地,势必有种积极的心理暗示。自己就是这块领域的主人。对客队球员会有心理上的优势。不过篮球场地本身不存在差异性,优势忽略不计

3..客队肯定舟车劳顿,体力会有波动。竞技状态很难保证达到巅峰,而主队就是我们常说的以逸待劳。在NBA,东西部有些相隔很远,如果再算上背靠背的话,那这样下来客队就很难有强烈的求胜心了

4..主场的话,有不成文的潜规则了。裁判或多或少会稍微照顾主队,当然随着现代篮球的不断发展。裁判很难决定一场比赛了。毕竟有赛后录像等等,明显误判的话肯定会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

裁判误判是足球比赛的一部分。这是什么逻辑?

首先我们看一下,“误判也是足球比赛魅力的一部分”本身正确不正确。

翻开世界杯足球赛史册,许多误判情况及其后续影响至今仍然被人们津津乐道:1954年世界杯决赛,匈牙利队的好球被判无效,因此失去了冠军;1986年世界杯1/4决赛,马拉多纳通过手球(上帝之手)帮助阿根廷队淘汰了英格兰队;1998年世界杯1/8决赛,阿根廷队和英格兰队各自通过一次假摔得到的点球让比分从0:0变成了1:0又变成了1:1;2002年世界杯小组赛,英格兰队通过假摔赢得的点球击败了阿根廷队;2002年世界杯淘汰赛韩国队接连在裁判的帮助下淘汰了意大利队和西班牙队;2010年世界杯1/8决赛,阿根廷队通过明显的越位球淘汰了墨西哥队,德国队由于英格兰队的进球被误判无效而淘汰了英格兰队……

当然,至今仍在讨论是不是误判的争议判罚也在其中,比如上文提到的赫斯特之谜;比如上文提到的1998年世界杯1/8决赛中,阿根廷队在2:2打平的情况下通过西蒙尼的摔倒让裁判罚下了贝克汉姆,由此淘汰了英格兰队,这次摔倒到底是不是假摔;再比如2010年世界杯决赛中的关于红牌的判罚……

这些误判或争议判罚给了人们无限的遐想空间和津津乐道的话题:如果1954年匈牙利队夺得了世界杯冠军,现在世界足球的格局会怎么样?如果1966年世界杯决赛,裁判判定导致英格兰队3:2领先的进球无效,德国队能不能挺到最后?如果1986年,马拉多纳的上帝之手被判无效,英格兰队会不会淘汰阿根廷队,甚至最终夺冠?1998年世界杯上西蒙尼的那次摔倒到底是不是假摔?如果2002年世界杯1/4决赛中,裁判没有吹掉莫伦特斯的那个无问题的金球,西班牙队能不能提前八年杀入世界杯决赛甚至夺冠?如果2010年1/8决赛,兰帕德的那次关于门线的射门没有被吹,德国队还能不能击败英格兰队?如果……

由于无限遐想和津津乐道,误判确实是足球比赛魅力的一部分。

但问题是,这能成为反对使用门线技术的理由吗?

首先,人们谈论“如果……那么……”到底有什么意义?毕竟讨论得再深入,得出的结论再正确,比赛的结果也无法更改,含冤出局的球队也就此含冤出局了。

那么,难道这些内容仅仅是一种谈资,或仅仅是为了吸引眼球吗?

当然不是,讨论足球史的意义除了能提供谈资和吸引眼球之外,更重要的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对于前事正确之处予以继承,对于前事不正确之处予以改变。就拿2010年世界杯足球赛来说,西班牙队凭借传控足球夺得了冠军,那么西班牙队的风格就可以继承;阿根廷队由于中前场大牌球员堆积,中后场不甚强而出局,那么这种情况就值得改变——当然,继承不等于盲从,改变不等于尽弃,比如传控足球是否有效,还是要看使用者的能力和状况。

其实不光足球史,研究、学习整个体育史乃至整个历史最有意义的作用就是以史为鉴,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如果说是为了增强民族自豪感,那历史不长的民族和国家研究历史干什么?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研究世界历史干什么?如果不能在“增强自豪感”时取前人之长的话,这种“自豪”跟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说“我先前比你阔多了”的行为有什么两样?);至于谈资和关注度,历史事件中,包括历史人物犯的明显的错误在内的各种焦点问题不是不能成为谈资或用来吸引眼球的材料,《三国演义》之类的名著正是这么来的;但这些只是副产品,何况能成为谈资的资料类型多的是,不一定非得用历史人物所犯的明显的错误。

当然,谈资和关注度体现了历史的魅力,那些错误——15世纪的葡萄牙王室错误地拒绝了哥伦布向西航海的方案,明清两代皇帝错误地把四书五经和八股文当作科举的独木桥,柯西错误地认为伽罗华的群论无用,拿破仑错误地认为蒸汽机船不可能运行,勒夏特列错误地认为合成氨工业不安全,孟德尔的遗传学理论被错误地束之高阁,19世纪末欧洲的绘画界错误地认为梵·高的画没有价值……都是人们至今仍然津津乐道的话题,人们一次又一次地讨论如果某某某没犯什么错误的话会怎么样。

对于争议问题也是如此:汉武帝该不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郑和该不该下西洋?伽利略该不该离开帕多瓦大学?拜伦该不该抛却《唐璜》去希腊作战?DDT该不该被推广使用?耗资巨大的登月行动该不该进行……

即便是含冤而的人——苏格拉底、希帕索斯、韩非、塞尔维特、莫尔、伽利略、拉瓦锡、瓦维洛夫……他们的遭遇也很能吸引人们的眼球,被人们一遍又一遍地讨论,一遍又一遍地重新假设,一遍又一遍地扼腕叹息……

但我们难道因此就觉得历史人物的错误也是历史魅力的一部分,甚至冤屈也是历史魅力的一部分,从而拒绝可以在后世避免错误的办法吗?这么想的人有没有考虑过当事人的感受?就算关注的结果是同情,时光不能倒流,把注意力局限在同情上又有什么意义?特别是在军事领域,导致大量军士(甚至炮灰)惨的指挥官部署错误可能是最有魅力的错误了,人们难道在扼腕叹息之外,不谋求以后别再犯类似的错误?何况这些错误当中很多不光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利影响,更会影响后世人们的生活状况!

足球史也是这样,人们在津津乐道那些误判的时候,谁考虑过输球方球员和球迷的感受?谁考虑过让本来可以晋级的球队淘汰会对足球发展产生什么影响?当然你可以说,影响没那么大;但复仇者觉得,能关注门线技术是否该使用这个问题的人不是足球圈内的人士,就是球迷。那么,如果你是球员,你怎么能保证下一次误判不发生在你效力的球队身上?如果你是俱乐部管理者,你怎么能保证下一次误判不发生在你的俱乐部的球队身上?如果你是足球协会成员,你怎么能保证下一次误判不发生在你的国家或家乡的球队身上?如果你是球迷,你怎么能保证下一次误判不发生在你支持的球队身上?就算考虑了输球方球员和球迷的感受,如果在扼腕叹息之外不想办法避免以后的足球比赛再出现类似的误判,这种扼腕叹息又有什么意义?难道要让足球人一代又一代地扼腕叹息下去?

换一个角度讲,既然误判是足球比赛魅力的一部分,那么误判也没有理由不是其他体育比赛魅力的一部分(事实也正是如此,就拿篮球来说,在刚刚结束的2013——2014赛季NBA季后赛中,裁判在某些场次的误判为各方球迷所诟病,人们不止一次地提出“如果……那么……”的假设,而时隔二十年,1993——1994赛季NBA季后赛东部半决赛,芝加哥公牛队与纽约尼克斯队的第五场比赛中,公牛队球员皮蓬在关键时刻被判犯规,这次判罚到底该不该判至今仍然存在争议,这次判罚引发的蝴蝶效应也一直为人们所遐想;再比如击剑,2004年奥运会男子花剑团体决赛中,当值裁判七次做出误判,把中国队的得分抹杀,导致中国队输给了意大利队;再比如体操、跳水等打分项目,裁判的主观感受和个人感情往往对比赛结果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讨论至今的争议情况不胜枚举)。而有些项目(如田径、射击、速度滑冰、冰壶、飞镖、定点跳伞)当中,裁判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甚至没有裁判的话比赛就无法进行,同时这些项目很少出现误判或争议判罚,难道为了提高这些项目的魅力,应该通过禁止使用精密的测量设备等方法,让其裁判出现误判或大家都看不出是对是错的判罚?

再假设一下,如果有人研究出了一种培训裁判的方法,该方法可以让裁判在足球比赛中凭借肉眼就能准确判定出高速飞行的球是否越过了门线(哪怕是在赫斯特之谜中的那种情况之下)的话,总不能说,应用这种培训方法会让足球比赛的魅力减少,并且为了不让魅力减少,不能通过这种方法培训裁判吧!

因此,“误判也是足球比赛魅力的一部分”不能成为阻止门线技术的理由。以前没有足够高的技术,球场冤案发生了也就没办法了;但是现在在可以引进门线技术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本着以史为鉴的观念,予以引进呢?

当然,门线技术毕竟有制造成本和使用成本的问题,而且竞技体育需要让公平和效率兼顾,所以它具体使用在哪些比赛中,还是要看比赛更加公平带来的潜在收益能否超过购置、使用门线技术的设备所花费的成本——估计不把钱投资在门线技术上,各大足联和豪门俱乐部的预算也不可能用到叙利亚难民等人身上,与其泡沫化地对转会费进行投资,倒不如让重大比赛更公平一些。

因此,误判魅力论休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