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对红门路及岱庙广场周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通告
2.天津市人民关于加强天津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关于对红门路及岱庙广场周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通告
2020年9月6日,我市将举行第34届泰山国际登山节比赛暨第25届全国全民健身登泰山徒步行活动。届时,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取交通管制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对红门路及岱庙广场周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通告
一、6:30——8:30,岱庙广场周边傅公街、仰圣街、青年路、岱宗大街及红门路禁止无车证的车辆停放。
二、7:00后,适时对岱庙周边的傅公街、仰圣街、岱西街进行交通管制,岱西街车辆禁止北行,仰圣街车辆禁止北行,傅公街车辆禁止南行,岱北街西段禁止无证车辆东行,岱北街东段禁止西行。
三、7:45—9:00,红门路实行全封闭交通管制,沿线禁止车辆通行,周边各相邻路口禁止车辆驶入红门路。
四、7:50——9:00,岱宗大街虎山路路口至青年路路口、擂鼓石大街虎山路路口至金山路路口、环山路虎山东路北口至普照寺路北口实行全线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东西穿行红门路的岱宗大街路口、擂鼓石大街路口、环山路路口。
以上交通管制措施,持登山节比赛通行证的车辆除外。请广大市民提前选择绕行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服从交警指挥疏导,共同维护登山节期间我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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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泰山国际登山节登山竞赛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第三十四届泰山国际登山比赛“低慢小”飞行器管控工作的通告》,在登山比赛举办期间,将对“低慢小”飞行器实施安全管控。
《通告》所称的“低慢小”飞行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体积较小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航空模型、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载人热气球、、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应当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通告》中明确规定,自9月6日7时至9月6日20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禁飞和限飞,尤其是在登山节期间各中心现场区域及周边区域,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进行各类飞行活动和释放气球、孔明灯等活动。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竞委会将联合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市人民关于加强天津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天津市人民关于加强天津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为维护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天津市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预先向中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按照公安部要求,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24时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
三、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对于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或违法破解无人机禁飞系统行为,由公安机关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天津市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