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2008奥运会电视转播的两个问题:
2.快手是如何拿下东京奥运会及北京冬奥会的转播权的?
3.北京奥运会会盈利吗?
4.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转播商
北京2008奥运会电视转播的两个问题:
1、中央电视台是我国境内唯一得到国际奥委会授权转播2008北京奥运会的电视和新媒体转播机构。早在1998年,中央电视台就通过亚广联与国际奥委会签约获得了2000年、2004年、2008年三届夏季奥运会在中国大陆境内的独家电视转播权。而在2007年12月18日,中央电视台在北京正式与国际奥委会签约,也成为2008北京奥运会官方互联网/手机转播机构。
2、公共信号的加工制作也有其他电视台。例如:浙江广电集团去年10月已经拿到协议,旗下的民生休闲频道将为北京奥运会羽毛球项目制作国际公共信号。北京奥运上将有15支中国制作队伍参与赛事公共信号的制作,是现代奥运会历史上举办国制作队伍最多的一届。
快手是如何拿下东京奥运会及北京冬奥会的转播权的?
据媒体报道,2021年5月21日,快某手平台宣布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签署授权合作协议,该平台已获得2020东京奥运会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视频点播及短视频权利。此消息在社交平台上发酵后,引起了众多网民们的关注与讨论。
部分网民认为,快某手平台之所以能够获得冬奥会以及东京奥运会的转播权,这得益于在近些年所取得的成功;也有部分网民认为由于近些年来主动向主流文化靠拢,所以能够获得转播权。而以下笔者将讲一讲快某手平台是如何拿下东京奥运会以及北京奥运会的转播权。
一、移动互联网时代下奥运传播需要有短视频平台的介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崛起,在当前这个移动互联网时代,传播权利已经不完全由传统媒体所垄断,同时奥运传播它实际上也是需要有短视频平台的介入。在当前的网络场域之中,短视频平台之中的短视频能够起到更大的传播效果,所以官方也需要有某些短视频平台的介入。
二、近些年正积极靠拢于主流文化曾经快某手平台发布过视频《看见》,在视频《看见》中,快某手平台也讲述了自己的初心与自己的所想,快某手平台便是这样一个平台,它给予了众多草根阶层向世人展现自己的机会,在这个视频之中请到奥利给大叔作为自己的代言人,其实这也正说明了近些年正在积极靠拢于主流文化。
三、自身也是短视频巨头实际上它自身也是短视频巨头,成立于2011年的快某手平台,时至今日它已经是一个日活跃用户量超过2亿的短视频平台,与某抖不同,快某手平台的用户群体大多集中在下沉市场,而这在奥运传播上,实际上反而成了一种优势。
北京奥运会会盈利吗?
一定会 因为1、电视转播权的收入 奥运会电视转播权收入是迄今为止奥林匹克运动最大的一笔单项收入来源。 1958年《奥林匹克宪章》新增加电视版权收入分配的新条款。宪章第49款写道:“经国际奥委会批准,该权力由组委会出售,并依照国际奥委会的指示对收入进行分配。”2002年以前,国际奥委会将电视版权收入的60%分配给奥运会组委会,其余的40%由国家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际奥委会三家分配。 据国际奥委会官方网站的数字,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电视转播权的收入达到14.82亿美元,预计2008年北京奥运会将达到16.97亿美元。 2、TOP赞助商收入 TOP计划是国际奥委会制定的奥运计划,它把国际奥委会、各国奥委会联合在一起,形成了统一的招标单位,在国际范围内选择各行业最著名的大公司为正式赞助商。“奥林匹克计划”的收入一半左右归奥运会组委会,另外一半给各国奥委会和国际奥委会。TOP计划以4年为一个周期。 奥运赞助商分为三种类型,其中“TOP赞助商”可在全球范围内使用所有与奥运相关的标志,并独享奥运五环的使用权,而“当届奥运赞助商”则可在全球范围内使用除奥运五环之外的所有当届奥运相关的标志;此外,各国“国家奥运赞助商”只可在各自国家范围内使用各国自己的奥运标志。TOP计划中规定,各行业的TOP赞助商只能有一个,不能重复;凡是TOP赞助商,皆享有奥运转播时段中的广告优先购买权。 国际奥委会2001—2004年TOP计划,共有11家全球赞助商,其中9家(可口可乐、柯达、松下、斯伦贝谢神码、恒康、三星、维萨、斯沃琪、通用)将续约北京奥运会,2004年,联想成为奥运全球TOP赞助商。 3、国际奥委会特许经营权收入 奥林匹克特许经营权是特许经营人透过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人签署特许经营合同,并向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而取得在其商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徽记、吉祥物等奥林匹克标识的权利。特许权使用费一般按特许经营商品销售收入的固定比例计算。也就是商家向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支付一定的费用后,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发放给商家营销许可证,准许其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的标识。获得该证的商家需将其产品10%-15%的营销额上交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奥林匹克的特许经营人只能在被许可类别的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识,但不能使其公司直接与奥林匹克运动相联系。也正因为此,选择特许经营人的要求一般要低于选择赞助商的要求。 按照国际奥委会有关规定,奥运会组委会许可证由奥组委发放给商家,准许其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识的证明文件。获得该证的商家需将其产品10%—15%的营销额上交奥运会组委会。其中,国际奥委会提取毛收入现金价值的7.5%和实物商品和服务价值的5%,奥运会组委会留92.5%和95%。许可证主要用于纪念品领域,如钥匙链、装饰品、汗衫、遮阳帽等。 4、国际奥委会供货商 国际奥委会供货商是国际奥委会营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提供各种物资和服务的赞助商,以此来满足奥运会所需各种物资和服务的需要。主要在航空、公路交通和电信领域,旨在一些重要的服务与产品领域寻求对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的支持。其参加者获得的营销权和机会要少于赞助商。国际奥委会的供货商有奔驰、汉莎、兄弟、美津农等公司,分别提供汽车、航空、打印、服装等方面的服务。5、奥运会的门票销售 奥运会门票是主办奥运会重要的收入之一。但在奥运会总收入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小。门票一般由组委会的销售公司负责,多以预售为主。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转播商
2004 年10月,北京奥组委和国际奥委会奥林匹克广播服务公司(OBS)共同出资组建的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成立,负责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作为主转播机构为全世界广播电视媒体提供奥运会广播电视公共信号,建设、运营国际广播中心和其它场馆的转播设施,并提供与报道相关的其它服务。
2005年5月31日,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正式开始全面运营。
2005年9月21日-9月23日,北京奥运会世界转播商大会在北京举行,来自美国全国广播公司、欧洲广播联盟、亚太地区广播联盟、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机构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国家体育场等奥运会建设工地,围绕奥运会电视转播准备工作进行讨论 。
2007年,CCTV获得北京奥运会电视转播权。12月18日,中国中央电视台正式与国际奥委会签约,宣布CCTV的新媒体平台成为北京奥运会官方互联网、手机转播机构 。
2009年10月15日,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正式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