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学生体育协会-浙江省中学生体育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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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联赛的浙江赛区

2.浙江海洋大学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3.浙超联赛2020篮球名单

4.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2015年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联赛的浙江赛区

浙江省中学生体育协会-浙江省中学生体育联赛

●嘉兴市足球协会杯11人制足球赛 主办单位:嘉兴市足球协会 协办单位:嘉兴市体育中心、嘉兴市足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比赛场地:嘉兴市体育中心场地 比赛时间:2015年3月10日-4月12日 赛程: A组菲思4-3平湖公安海盐海安3-5海宁99平湖公安4-5海盐海安菲思1-3海宁99菲思2-2海盐海安海宁994-1平湖公安B组桐乡足协5-0乐分享嘉兴振华3-2嘉善足协嘉兴振华10-2乐分享桐乡足协3-5嘉善足协桐乡足协1-9嘉兴振华嘉善足协9-1乐分享4-8名半决赛桐乡足协2-3平湖公安菲思6-0乐分享1-4名半决赛海宁992-1嘉善足协嘉兴振华8-0海盐海安七八名决赛桐乡足协7-0乐分享   五六名决赛菲思5-1平湖公安   三四名决赛海盐海安0-0

(点3-2) 嘉善足协   冠亚军决赛海宁990-0

(点4-2) 嘉兴振华   最终名次: 名次球队冠军海宁99足球俱乐部亚军嘉兴振华足球俱乐部季军海盐海安第4名嘉善足协第5名菲思足球俱乐部第6名平湖公安第7名桐乡足协第8名市本级乐分享足球队 ●“新升机械铸造” 第30届宁波市足协杯

主办单位:宁波市足球协会、宁波市新升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比赛时间:2014年10月18日-12月28日 参赛球队:甲组8支+乙组28支 最终名次(前六名): 名次球队冠军杉杉服装(鄞州新城)足球队亚军宁波飘逸梳业足球俱乐部季军宁波新升机械铸造足球队第4名浙江核力(核力小肥羊)足球队第5名宁波企业家协会-宝兴物流足球俱乐部第6名D.P足球队 ●2015“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浙江赛区)暨浙江省城市足球冠军联赛 主办单位:浙江省足球协会 比赛时间:7月4日-8月29日 赛程: 分组/阶段日期主队客队A组7月4日台州五爱4-0衢州亿丰湖州维达1-1海宁科瑞7月18日海宁科瑞-温州龙港新世纪湖州维达-衢州亿丰7月25日台州五爱-温州龙港新世纪衢州亿丰-海宁科瑞8月1日湖州维达-温州龙港新世纪台州五爱-海宁科瑞8月8日温州龙港新世纪-衢州亿丰台州五爱-湖州维达B组7月4日浙江大成6-1 温州龙港青年义乌红色蚂蚁1-3嘉兴海宁9月18日温州龙港青年0-1 杭州安格嘉兴海宁992-2浙江大成7月25日嘉兴海宁99-温州龙港青年杭州安格4-0义乌红色蚂蚁8月1日温州龙港青年负义乌红色蚂蚁杭州安格1-1浙江大成8月8日嘉兴海宁992-5杭州安格浙江大成1-1义乌红色蚂蚁C组7月4日宁波大榭银博3-2 温州佳运丽水龙泉科达灵芝0-2 湖州长兴超威7月18日湖州长兴超威2-5 宁波大榭银博温州佳运-丽水龙泉科达灵芝7月25日丽水龙泉科达灵芝5-7宁波大榭银博湖州长兴超威-温州佳运1/4决赛8月15日宁波大榭银博4-0台州五爱杭州安格7-2海宁科瑞浙江大成7-0龙港新世纪半决赛8月22日宁波大榭银博3-0 杭州安格浙江大成2-1温州佳运决赛8月29日宁波大榭银博3-0 浙江大成

浙江海洋大学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浙江海洋大学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凡参加2017年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浙江考生均适用本招生章程。

 第三条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浙江海洋大学是国家海洋局和浙江省人民共建高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五条学校主校区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长峙岛,枕山环海,设施先进,风景宜人,是求学的理想之地。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340。

 第六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浙江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浙江海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浙江海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浙江海洋大学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其下设办公室、考务组(含专家委员会)、监察组和保障组,负责实施相关具体工作。

 第八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日常事务;考务组(含专家委员会)挂靠教务处;监察组挂靠监察室;保障组由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牵头,宣传部、保卫处、财务处、团委、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等部门参与组成。

 第四章分专业招生

 第九条学校2017年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100人,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所示:

 第五章报考条件与办法

 第十条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门科目,按等第高的一门计入,且不包括自选综合)有4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科目为D等(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门科目,按等第高的一门计入,且不包括自选综合)有2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科目为D等(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且满足以下专项条件之一(仅限以下所列奖项)的考生: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4.艺术特长类: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音乐舞蹈类(声乐、器乐、舞蹈)和美术类(书法、绘画、摄影、设计)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6名(集体项目为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集体项目为前6名)。

 注:我校认可往届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第十一条考生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报考,要求如下: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申请。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19日—2017年3月9日。考生登录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下载并打印该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

 1.《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所在高中学校公章);

 2.复印件;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加盖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

 4.符合报名条件(二)中五类专项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取得该项资格时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

 (四)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五)材料接收: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需在2017年3月10日前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电话:0580-2550022)。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招生报名”字样,同时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中填写EMS单号。申请材料不退还,请考生留好备份。

 第十二条 主要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19日—2017年3月9日;

 (二)材料邮寄时间:2017年3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学校书面评审时间: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19日;

 (四)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3月21日—2017年4月5日;

 (五)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网上自主打印准考证):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3日;

 (六)综合素质测试报到时间:2017年4月15日;

 (七)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

 (八)入围名单公布:学校综合素质测试当天。

 第六章 资格审查、书面评审及缴费

 第十三条资格审查和书面评审:

 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19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下同):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原则上不超过分专业招生数6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如相应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生专业数的6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对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具体奖项名称和级别参照报名条件(二)中的专项条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第十四条 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后才能参加综合测试,收费标准为110元/人,需要收费的请在报名系统注明,报到现场发放,若未注明,则不提供。

 (二)缴费方式:考生于2017年3月21日—2017年4月5日期间,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将报名费汇入我校账户(名称:浙江海洋大学,行:舟山市建行营业部,账号:33001706260059006666-0005),汇款时请务必留言注明考生姓名和号码末四位。缴费后请妥善保管汇款凭条(或网上转账截图),以备查询之用。

 (三)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第七章 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五条综合素质测试用分专业进行结构化面试,总体安排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15日12:30—16:30(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地点:浙江海洋大学新城校区公共教学楼(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报到时请携带考生本人、准考证、汇款凭条(或网上转账截图)。

 (二)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16日

 2.地点:浙江海洋大学新城校区公共教学楼(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

 (三)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和素质(仪表仪态、口头表达、书面表达、专业素养与潜质等)。

 (四)成绩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公示:我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入围名单,最终入围考生名单不超过各专业招生数的5倍。若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高低排序。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当天,考生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和入围公示名单。入围名单在招生网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注:综合素质测试的具体安排将提前在浙江海洋大学招生网公布。

 第八章 志愿填报与录取

 第十六条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学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进行三位一体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志愿填报: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浙江海洋大学”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专业志愿时,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考生入围专业一致。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与办法:学校按各专业招生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如不足(因体检受限等原因所致),则从各专业投档基准线下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直至满额。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不得低于第二段分数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十九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综合成绩换算公式: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

 第二十条 学校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报考英语(师范)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按总分150分计)。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九章 收费、奖励与资助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师范类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1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咏曼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学校实施国家助学、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十章监督机制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学校监察室全程监督,同时接受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六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一)提供虚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行为。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现象,我校将保留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务安排、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录取结果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 ****:

 学校网址:.zjou.edu.cn

 招生网址:://zs.zjou.edu.cn 招生微信号:zhdzsb

 招生咨询电话:0580—2550022招生监督电话:0580-2550014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浙江海洋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浙超联赛2020篮球名单

浙超联赛2020篮球球员名单有:刘振环、李琳、朱渊博、王增杰、赵柏清 、宋康明、刘连、单志铭、高铭阳、蔡晨、张嘉纯、翁德隆、谷晨旭、周雨、李海、曲帅、屈洋、郭亚彤、王加一、张鸿林、李玮颢、李青翔、蔡李龙、李明皓、孙春磊、郭晓、姚广国等等众多高手。

2020年8月18日,”浙蒙黑神杯”2020浙江省男子篮球联席会暨抽签分组仪式在杭州举行。浙江省男子篮球将于9月4日在金华开赛,决赛于10月31日举行,共有15支球队,257名运动员报名。

浙超联赛吸引了一批有实力的优秀球员参赛,各队实力均得到增强。参赛的球员有很多征战过CBA NBL CUBA的球员以及野球国家队的球员们。

扩展资料:

浙江省男子篮球主题是“潮涌钱江逐浪追梦”,突出浙江的地域特色及人文底蕴;本届联赛由杭州京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具体策划运营,赛季口号是“浙犟本色”,展现浙超运动员不服输、不低头、不放弃的顽强意志。

今年的浙超联赛,能够在去年的基础上办得更好、参与的人更多、影响力更大,不仅体现了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和精神风貌,还要向广大群众传递奋发有为的正能量;不但要体现竞技体育的本色,还要向广大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大餐。

不但要体现办赛能力和水平,还要向广阔的市场争取效益,真正成为引领性、标杆性的区域品牌赛事,带动全省业余篮球联赛健康发展,在全省形成职业篮球、业余篮球、校园篮球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浙江省篮球协会—“浙蒙黑神杯”2020年浙超联赛

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教育部院校代码:10338浙江院校代码:0008

u具有118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

u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u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u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u被列为“接受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

u荣获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u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

u设立“理工实验班”,配备导师、个性培养、专业任选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促进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拓展对不同特长、潜质考生的选拔渠道,现就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为C等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P等及以上。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满分为110分(计分科目不含自选综合科目,共11门),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在达到以下几个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二)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须第一发明人)。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全国优胜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三)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且具有艺术特长(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的考生:参加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复旦大学 、 浙江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 等5所高校举办的中学生艺术周或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等活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并获得及以上证书。

(四)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达到50分及以上,且具有体育特长(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的考生: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五)除上述专项或特长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的考生,可书面提出申请,由我校“三位一体”专家委员会评估认证决定是否给予报名资格(不受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限制)。

三、招生

招生总数240名,其中理科200名、文科40名。

科类

分类

招生专业

理科

数理化生类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10

应用物理学

10

应用心理学

5

纺织类〔纺织工程(纺织技术与贸易、针织工程与贸易、纺织品设计方向)、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20

包装工程

15

轻化工程(染整工艺与设计、生态纺织化学品、纺织贸易与检测、造纸工程方向)

20

生物技术

15

生物制药

15

工程技术类

数字媒体技术

10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工程)

15

电气类(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

1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10

工程管理

10

建筑学

5

工业设计

10

经管类

经济与贸易类(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

10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管理、市场营销)

10

理科合计

200

文科

经管类、人文类

经济与贸易类(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

5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管理、市场营销)

5

法学

7

公共管理类

7

英语

8

传播学

8

文科合计

40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时通过 浙江理工大学 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ysbm.zstu.edu.cn)进行分科类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月30日(上午10:00)至2月28日。申请人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生成《 浙江理工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

(二)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在3月1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 浙江理工大学 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写明“三位一体报名材料”。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 浙江理工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2.本人复印件;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4.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登记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5.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特别提醒:为确保材料寄送安全,只接受EMS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其他快递公司寄送。所有书面材料须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五、中学校长推荐

浙江省中学(须有高中毕业生)校长(仅限校长本人)可实名推荐1名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学校长推荐考生以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从高到低为序,按不超过我校“三位一体”总20%的比例,优先直接获得来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信须包含本校2014届高中毕业生数和高考一批上线率,应届高中毕业生数,预期一批上线率,以及所推荐的学生在本校2015届毕业生中分科类(理科或文科)成绩排名和推荐理由,经校长本人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方为有效。

六、选拔程序

(一)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按照专家对书面材料评分从高到低,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数6倍的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书面材料评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7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30%)

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二)综合素质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3月22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和素质特长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20分。其中笔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满分为100分;素质特长成绩是考生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满分20分(具体项目和计分见附件)。面试由五位专家独立评价,考试过程全程录像。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三)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核准备案。

七、录取办法

(一)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文理科志愿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 浙江理工大学 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三位一体”招生专业范围内,文理科不得跨科填报。

(二)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当志愿人数超过招生时,先分科类按招生1:1确定预录取人选,再进行专业投档,若预录取人选中有因综合分低、志愿专业投不进且不服从调剂被退档的,则按综合分再顺延录取至额满。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包括自选综合科目)获得A等较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志愿专业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50%(三项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满分为110分(计分科目不含自选综合科目,共11门),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

(三)若分科类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数的110%,则该科类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八、其他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43028)。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情形的,我校保留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本简章同时在 浙江理工大学 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上述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为准。

九、****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310018)地铁:文泽路站(A出口);公交:B支4、K901、K320、K328、K210(夜间)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监督电话:0571-86843028